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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架构搭建及全球税务规划

Julien
2018.04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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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负控制:

有效利用双边税收协定与反避税法规政策,在集团架构的不同法律实体内,按照贡献度配置利润,合理合规利用好税收政策。
开曼,BVI,塞舌尔这些常听到的避税地,在BEPS反避税法制限制的前提下,其使用效果存在折扣,但结合当地的法律,基金的共同作用,仍旧可以帮助企业,企业高管,企业股东在合理程度上,有效控制税负、提供现金流。

法律实体:

信托(Trust)在CRS出台后,受益人,受托人均需穿透,但信托做为资产,收益递延时限的工具,扔可在股东留人方面起到作用;
不同国家的基金,信托,NPO,公司,LLC,SPV等不同法律形态可以在搭设国际架构时充分使用;比如VIE架构,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运营发展的筹融资及避开行业限制等特点,有效实现GP/LP团队的综合目标。

行业限制:

当投资项目涉及到被投资国当地政府的限制产业时,可以通过被投资国对其他国家/地区的行业开放政策实现投资经营。
 
外汇限制:

当被投资国政府的外汇监管政策不利于外汇的自由进出时,可以通过搭建国际架构,转移部分业务在不受限国家绕开管制。

分散风险:

当投资国经营多项产业或者搞多品牌战略时,必须考虑设立不同的经营主体,分装不同项目,进行经营风险的分散。

 

国际架构的搭建可选择的全球国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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